5月23日,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有关项目核准文件的调整说明”显示,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同意,申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申请,应随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 没有GB/T 32960检验报告就取消新能源隔墙听目录4月11日,中机中心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隔墙听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列入《新能源隔墙听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产品,应提交符合GB/T 32960.3-2016《电动隔墙听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或企业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未提交的将在第295批《公告》中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在4月1日前,《公告》内产品按规定提交检测报告3月10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公告》内新能源产品补充平台符合性报告和车辆符合性报告的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隔墙听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文件的要求,企业应当建设和完善新能源隔墙听企业监测平台,在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产品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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